根据《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职员职级聘任暂行办法》宁波理工人【2014】108号文件和《组织人事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职员职级申报的通知》要求,经个人申报、学院综合测评和材料复审,现对申报人员名单及业绩进行公示(具体名单及业绩详见附件),公示期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6月19日。
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申报人员的业绩存有异议,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,向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。
公示受理部门:公司党政办
联系电话:88229580